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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蛟桥园南区综合楼地下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的通知
2009-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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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011日起对南区综合楼地下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管理原则

以加强校内车辆停放管理、方便校内师生车辆停放为宗旨。地下停车场车位实行包月停放。原则上只接待本校公车和本校师生私车的停放。

二、收费标准

1、本校公车在指定车位免费停放。

2、本校师生私车包月停车费30/月。

3、实行包月停车后的剩余车位,临时停放按以下标准计时收费:每停放6小时,按3/次收,超次超时6小时以内的,按同标准3元加收。

三、相关说明

1、本校公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江西财经大学,并在校产处办理为学校资产的车辆。本校教职工私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本校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车辆。本校学生私车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本校学生本人姓名的车辆。

2、包月停车的收费时间为当月25日起至下月5日前。

3、交费地点:地下停车场。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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