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入住及A、B栋周转房腾退等事项的通知
2015-07-09 14:25:38
各单位:
为加强管理,根据学校公租房、周转房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公租房入住及A、B栋周转房腾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了公租房并领取了住房钥匙的教职工,原则上自领取钥匙之日起的1个月后开始计收个人租金;公租房钥匙领取的最后日期为9月1日,逾期仍未领取公租房钥匙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公租房收回学校将另行分配;
二、凡租住A、B栋周转房的人员,请于8月30日前腾退住房,并办理退房手续,以便开展A、B栋周转房的整体维修、改造工作。逾期仍不能腾退学校周转房的,将按《江西财经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租房入住有关问题请联系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联系人帅艳芳,联系电话13970049395;周转房腾退工作请联系资产管理处综合科,联系人邓锐,联系电话15870620808。
请各单位务必将以上通知内容告知租住学校公租房(周转房)的教职工。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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